當奈及利亞中央銀行(CBN)推出其開放銀行指引和開放銀行登記系統時,這標誌著該國金融生態系統的一個重要轉折點。首次,銀行中的消費者資料不再是鬆散管理的資產,而是受到管制的權利,僅能在獲得同意、負責任及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存取。與2023年的奈及利亞資料保護法(NDPA)相輔相成,這些指引向金融科技公司傳達了一個明確的資訊:遵循合規不可協商,創新必須以信任為基礎。

這並不是前所未有的領域。歐洲、英國和澳洲已經歷過開放銀行的承諾與陷阱。這些國家的經驗為奈及利亞提供了一面鏡子,不僅展示了有效的措施,也提醒該如何避免失誤。這種比較極為重要,因為在現代化金融的競賽中,機遇與監管反彈之間的界限非常微弱。

以同意為例,這是任何資料分享制度的基礎。CBN要求金融科技公司在每次轉移消費者資料前獲得明確的知情同意。NDPA更進一步強調透明性、目的限制和隨時撤回同意的權利。理論上,這看似牢不可破,但歐洲的經驗顯示了實踐中的複雜性。在歐盟的第二版支付服務指令(PSD2)下,銀行和金融科技公司被告知只能在獲得“明確同意”的情況下存取客戶帳戶。然而,歐洲總體的資料保護法律——《GDPR》使用了不同的同意定義,並且允許其他法律基礎來處理資料。監管機構不得不介入,釐清PSD2的同意基本上是一種合約授權,而GDPR的同意則是一種資料保護保障。對於奈及利亞的金融科技公司來說,“同意”在CBN和NDPA下意義各異,最安全的做法是建立符合雙重標準的系統。

參與是另一個各國模式不同的領域。奈及利亞的開放銀行登記系統創建了一個單一守門人角色,集中監管,使得奈及利亞的系統更類似於英國,後者的開放銀行有限公司管理著一個中心參與者目錄和技術標準。反觀歐盟,則選擇了一種拼湊式系統,由國家監管機構許可第三方供應商,而澳洲則在其消費者資料權利(CDR)上創建了一個嚴謹的認證模型,由競爭和隱私監管機構進行監控。每一種模型都反映了速度和審查的取捨。對於奈及利亞的金融科技公司來說,含義非常明確:向CBN登記不僅僅是行政步驟。它將要求提供技術能力、安全控制和治理的證據,這些都需在產品上架前提前準備好。

技術義務可能是所有要求中最不容妥協的。全球範圍內,開放銀行已經確立了一套基本要求:強有效戶認證、加密連接、標記化會話和不可變的審計記錄。英國和澳洲快速地對這些標準進行了編碼,為其生態系統提供了明確的指引。相比之下,歐洲在PSD2下的鬆散方法則造成了不均勻的實踐和延遲。奈及利亞的金融科技公司不妨借鑑英國和澳洲的經驗:消費者流程使用OAuth 2.0,伺服器驗證使用相互TLS,短時有效的標記以及全面的監控。這些並非理論上的保障,而是監管單位所期待看到的做法,其他地方的不合規行為已經導致了罰款。

在資料保護方面,奈及利亞的NDPA模仿了GDPR的精神,賦予市民存取、修正和刪除權,並要求控制者和處理者負擔起責任。澳洲則將CDR與隱私法並列,由澳洲資料專員辦公室執行。無論在這些制度中的哪一個,訊息是相同的:金融科技公司不能把資料保護視為事後補救。它必須實踐證明,通過影響評估、處理記錄以及與每個涉及消費者資料的合作夥伴的合約。

奈及利亞框架可能仍將演變的範圍。PSD2最初僅集中於支付資料,英國擴大了這一任務,迫使其最大的銀行開放更為豐富的資料集,包括交易歷史和產品細節。澳洲走得更遠,將CDR設計成行業無關的權利,可以擴展至能源和電信領域。奈及利亞的指引首先指向支付和銀行資料,但金融科技公司應做好準備應對範圍的最終擴大。資料集的擴展促進了創新,但監管預期同樣會隨之擴大。

治理和責任構成了政策的框架,奈及利亞要求關鍵玩家的董事會層級資料政策和資料保護長,呼應NDPA對透明度的呼籲。這種CBN的集中式監管與PSD2和GDPR下的歐洲分散式執行形成對比,後者要求通過記錄和影響評估來解決像演算法偏見這樣的倫理問題,而這些是NDPA不甚明確提及的細節。英國的獨立機構推動倫理創新,這是一個值得考慮的模式,以多樣化奈及利亞的監管角度。澳洲的協作機構結構優先考慮消費者體驗,而巴西的中央銀行則在擴大開放金融中推動人工智能倫理。將NDPA增強為具有GDPR式倫理深度可能使奈及利亞成為負責任技術政策的燈塔。

執行歷史提供了最為尖銳的教訓。在歐洲,那些拖延實施安全API的銀行面臨監管干預。在澳洲,競爭和消法委員會以及OAIC已經因未提供完整或準確的資料而制裁相關企業,惠譽銀行在CDR下因資料質量問題被公開點名。這些都不是小錯,顯示境外監管單位不僅懲罰明顯的違規行為,也懲罰準確性、及時性和透明度的失誤。奈及利亞的監管單位幾乎可以肯定會沿著相同的道路進行。

最後,跨境資料流展示了奈及利亞的保護姿態,要求CBN批准和NDPA保護國際傳輸。歐盟的GDPR工具包(標準條款和公司規則)為全球合作提供了更多靈活性,英國的脫歐後調整和巴西GDPR啟發的LGPD亦是如此。澳洲專注於國內,但奈及利亞可以採取歐洲的機制以吸引外資而不損害主權。

奈及利亞開放銀行的未來取決於金融科技公司能否內化這些教訓。同意不應該只是打勾選項。註冊應被視作一種許可流程,而非形式。技術安全性必須是可展示的,而非理想化。資料保護必須融入每個過程中,而非附加部分。在全球開放銀行的實驗中,監管機構已經展示了他們的接受和不接受。忽視這些教訓的奈及利亞金融科技公司風險碰上相同的執行壁壘。而那些尊重它們者不僅僅是合規,還會贏得在打造持續金融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信任。

作為奈及利亞在這一領域的導航,開放銀行計劃展現了大陸的雄心,從PSD2的藍圖中汲取靈感同時適應當地現實。然而,要真正繁榮,它必須整合GDPR的保護嚴謹性,英國的使用者賦權,澳洲的廣度,及巴西的靈活性。通過這樣的整合,奈及利亞不僅將領導非洲,還將重新定義全球標準,以包容、安全的金融創新將政策願景化為切實的繁榮。